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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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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第二届学校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化2.0规划》落地和“数字华师”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助力人才培养和学校治理的优势,有力支撑 “双甲子梦想”和“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图景的实现,经学校2021年第23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八个。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机制好。领会学校信息化战略和规划思路,严格执行学校的信息化相关制度,根据学校部署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重视信息化队伍建设,信息化工作推进有布置有抓手,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2.系统建设好。网站建设管理好,网站多终端支持,信息发布和更新及时,所建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到位,没有“僵尸”系统或网站系统建设规范,用户需求响应好,建设周期可控,业务支撑度高,面向师生的服务集成到一站式服务门户和企业微信中;能充分谋划和开展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学科建设和育人服务。

3.应用效果好。单位人员信息化素养高,线上流程审批及时,信息化育人教育管理服务成绩显著。业务系统流程优化适时,运维及时,运行平稳,用户体验好,业务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好, 能有效支撑“数字华师”建设;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赋能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优化资源供给,成效显著,有较好的创新示范作用。

4.信息安全好。信息安全岗位设置合理有效,安全事件处置及时,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年审,信息系统或单位网站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漏洞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两个,案例实施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评选若干个。信息化应用案例如在2017年1月以后获校级以上表彰的自然列入优秀案例,不占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1.需求导向好。紧密结合业务需求,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坚持应用驱动,突出问题导向。

2.融合创新好。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在学习方式和教学模式创新、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校园管理效能与决策水平提升等方面已取得成效,具有创新和示范推广意义

三、信息化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在册的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二十名。

(二)评选条件

1.工作业绩好。信息素养高,信息化育人服务意识强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配合积极,承担的信息化工作校内影响力高、效益好。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高效,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科研,效果显著。

2.协调配合好。配合学校教育信息化2.0规划安排,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信息化赋能工作。数据管理服务意识强,能配合“数字华师”积极完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配合其他单位填报数据。

3.创新研究好。结合工作,勤于思考,对学校和单位信息化赋能工作有推动作用。

四、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在册的中层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十名。

(二)评选条件

1.工作业绩好。传达学校信息化会议精神到位,指导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得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本单位人员信息化素养。对“数字华师”支持力度大,创造条件推进数据共享;对信息化教学科研支持力度大,成绩显著。

2.团结协作好。对内对外善于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在信息化工作团队中表率作用突出。

3.信息安全好。重视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及时有效,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年审,所在单位的信息系统或网站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漏洞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选程序

本次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程序是:

1.先进集体、应用优秀案例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并报送自评报告和汇报PPT。先进工作者和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申报人员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送自评报告;

2.先进集体和应用优秀案例申报单位进行汇报,评委根据自评报告和汇报展示进行现场评选,先进工作者和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由评委根据自评报告直接评选;

3.评委会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代表组成,根据评选汇报会结果确定各奖项候选名单;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名单,学校发文表彰。

六、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30日前,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完成自评工作,通过登陆“一站式服务门户”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自评报告、汇报PPT,具体要求见附件1;

2.2021年10月上旬,召开信息化工作评选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21年10月中旬,审核并确定名单,学校发文表彰。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信息化先进集体和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申报工作,获奖单位将在今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支持。

2.各单位在推荐先进个人及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的过程中,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择优推荐。

3.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快落实我校教育信息化2.0规划,推进十四五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各单位的事业发展。

4.本通知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申报要求

附件2: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3: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4:信息化先进工作者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5:重视信息化工作领导奖自评报告模板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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