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学校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数字华师”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手段,丰富信息化应用场景,有序推进学校各业务域信息化建设,从而更好支撑学校中心工作和学校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现将202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信息化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以服务师生为根本出发点,防止盲目立项和重复建设。
二、申报范围
用于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信息化相关支撑体系等非涉密项目。
三、具体要求:
1、根据学校要求,信息化建设项目由我办归口管理,所有预算支出都要进行项目化管理,先立项入库,然后才能申报年度预算。
2、请申报单位围绕“数字华师”建设,在做好本单位业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业务发展和用户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全面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需要跨年度建设的项目,请做好进度安排和经费分解。
3、请申报单位先自行组织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填写“附件1:xx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说明”。
4、请申报单位填写“附件2: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书”。材料提交截止日为9月30日,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谢雨婷 电话:67868366
信息化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