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2018年信息化应用自主科研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经信息化办公室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中旬对2018年信息化应用自主科研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原则上要求所有2018年信息化应用自主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此次验收。
二、结项要求
1、信息化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在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开发的功能模块基础上,提交一份完整的研究报告,该项目的软件著作版权及使用权由学校持有。基于学校公共平台开发的服务、应用系统和专业学科工具需在参加验收前10天联系信息化办公室相关平台技术负责人,出具平台应用测试证明。
2、信息化管理研究类项目应提供一份完整的项目研究过程文档、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鉴定。
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例类项目应提供一份完整研究报告、格式完备的与教学(含实验教学)相融合的原型系统和案例文本、案例成品及与实施过程相关支撑材料(图片、视频等)。同时,该项目的所有相关材料使用权由学校持有。研究成果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鉴定。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2018年学校信息化自主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按照“附件2:信息化应用自主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和“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应用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准备验收和支撑材料。
2、因种种原因需延期完成建设或确实无法完成建设的项目负责人,请参照“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表”提交申请。
3、请于12月11日下午5:00前向信息化办公室(田家炳楼826)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相关材料及全部报账材料。
4、信息化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现场公开评审,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情况(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四、项目经费报账
按照我校财务预算管理和信息化自主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此次通过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于12月18日前完成报账。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电话:8366 联系人:吕帆
信息化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