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系统推进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7年学校网络与信息技术类合同项目入库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信息化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平台支撑、全程覆盖;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以服务师生为根本出发点,避免盲目立项和重复建设。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适用于学校各类经费支持、符合学校网络与信息技术类合同归口管理范畴的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信息化相关支撑体系等。
科研经费支持的同类项目按学校科研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申报。
以上申报范围不含涉密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论证与建设周期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在深入调研本单位业务建设与应用现状、事业发展及师生需求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人工智能+教育”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6-2027年)重点任务,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外部政策环境和预算执行能力等因素,并充分调研同类高校类似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市场产品成熟度。属升级优化项目的,还须重点梳理现有系统现状,详细说明原项目的不足之处。申报应区分轻重缓急,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以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推动业务工作方面发挥最大效能。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确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和经费分年度使用计划。
(二)填报方式与填报内容
请申报单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中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需求——需求申报(新)”模块中完成项目内容的填写,申报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
本次项目申请填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31日。
(三)多部门共建项目牵头单位确定
涉及多部门共建的项目,信息化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对需求进行汇总,并与申报单位充分沟通后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负责后续立项申报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应报尽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信息化办原则上不再受理审核及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各单位如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疑问,涉及信息化专项经费的项目请联系谢雨婷,涉及非信息化专项经费的项目需求请联系余琳,联系电话:027-67868366。
信息化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